在外地为非作歹胆大包天
以为返乡就能逃过法网?
甚至若无其事当起了教师?
咸宁这位女子
殊不知天网恢恢
家乡绝不做犯罪分子的“庇护所”
对待违法乱纪
只有一个字
抓!
......
3月11日,咸安某校代课教师秦某某在宿舍被咸安警方抓捕归案,原来她两年前曾在云南误入传销组织,并参与非法拘禁他人违法犯罪活动。
作案过程
秦某某今年30岁,是咸宁崇阳人。2019年,秦某某在云南打工时不慎误入传销组织。经过洗脑,她决定骗取他人。于是,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位男网友并与之坠入“情网”。很快,秦某某就催促男网友到云南与其会面,当男网友满怀希望地走下火车时,被秦某某和其他传销组织人员一起控制并带至一传销窝点。后男网友识破他们的骗局逃脱后报警。
警方破案
而秦某某就此收手回到老家咸宁,在某校谋得一份代课老师工作。原本生活就此平静下去,不料今年3月5日,云南警方查实秦某某的违法行为将其上网追逃,而此时秦某某根本不知道自己已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,照例每天在学校上课。
截至目前
3月11日,咸安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民警根据上级指令,在咸安某校教师宿舍将准备上课的秦某某抓获归案。目前,秦某某已被移交至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警方提示
逃亡没有路
投案自首才是归途
素材来源|咸安分局
编辑 |?王凡
审核丨张恒
文章来源:《教书育人》 网址: http://www.jsyr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322/943.html